|

中共南宫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8-19 10:35:15 阅读量:1205

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商务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商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党组书记、局长崔佳亮同志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与巡察整改,本着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商务工作的动力,并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不够紧密,未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深入。未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学习,12项学习内容仅完成6项。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分工不明确,2018年以来,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仅1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学习强国’注册党员人数58人,积分不足100分22人。”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一是重点工作排名落后。2021年1-10月份我市“双进双产”综合绩效评价在邢台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二,上缴罚金90万元。二是深化改革工作不到位。‘改革事项中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引进城市经济综合体5个以上’指标未能实现,适应新发展理念,推动改革发展的思路还不够清。三是‘金秋’促消费活动有差距。符合活动条件的限上企业(共20家)参与率为75%,消费券核销915万元(未审计数据),1000万元扩内需促消费目标未能实现”问题。

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会议研究不充分,如2019年打印招商宣传册一万册共计75000元,未经集体讨论研究。二是政策制定前研究不充分。政策制定前调研不够、论证不够充分。如“金秋”促销活动方案中,未明确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未向消费者提供监督联系电话,对参与企业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商务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力度,研究上级有关经济工作文件精神,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对今后上级要求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我局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班加点也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学习活动。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单位的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

因我局注册“学习强国”积分不足100分的党员年龄普遍较大,均为退休或二线人员,未能参与学习,造成学习影响差。下一步局党组将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式方法,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基础上,把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促使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强国知识的学习。

由于2021年1-3月份我市爆发疫情,全市经济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邢台市“双进双产”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各项指标累计增速,造成我市发改、科工等部门承担的指标考评一直落后,10项指标综合评价在全市2021年度1-10月份综合排名倒数第二名。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创新理念,加大工业综合体、电商综合体、科创综合体、商贸综合体的招引力度,督促在谈城市综合体项目尽快签约实行。建设部门和经济开发区提前做好城市经济综合体规划,做足土地等各种要素保障,提前谋划布局,为项目方提供2—3个可选地块。积极引导经济实力强、运作水平高、开发经验足的主体进入城市经济综合体开发市场,并积极吸引具有业态特色、品牌优势的专业化运营商负责后续高效运营。同时吸取周边县市工作经验,研究能否把建设一座政府产权的商务楼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一项条件。

“金秋”促消费活动参与培训商家共20家,其中华银、天一、迎宾馆、宏达、祥通加油站企业明确表示不参与活动,故活动参与率未到达100%;“金秋”核销券未满1000万元的目标任务,是因部分企业申领的消费券未全部核销。在以后活动中我们将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参与活动积极性。引导督促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完成促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针对巡察出的财务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专门研究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会计核算流程。明确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单位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加强每年定期培训,提高专业综合素质,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与纪检、审计和财政沟通,掌握最新相关政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今后促消费活动在政策制定上前期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做好前期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活动监督措施,向消费者提供监督联系电话,做到对促消费活动的有效监管。

整改成效:认真整改,按时整改到位,制定相关制度并长期执行。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对分管工作抓而不细,底数不清,对单位重点工作,以不在分管范围为由,一问三不知,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报销票据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在2018、2019年账目中,存在大量仅附发票报账问题。如2018

年印制招商宣传册3000册报销25650元,仅附发票,无合同、会议记录等;2019年报销复印费、宣传册费用98727.8元,无明细”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树立“四个意识”,明确责任,奖惩分明,严格追责问责,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巡察出的财务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专门研究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会计核算流程。明确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单位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加强每年定期培训,提高专业综合素质,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与纪检、审计和财政沟通,掌握最新相关政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认真整改,按时整改到位,制定相关制度并长期执行。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一是领导班子重业务,轻党建,2018年以来,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较少,仅在2021年专题研究3次,年度工作总结无党建工作相关内容。二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0年未开展组织生活会、未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到位”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岗位调整过于频繁,如2020年人员调整四次,岗位交流过于频繁”问题。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一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2018年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严格。如2019年商务局工作人员在对三所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差异化执法,被市纪委诫勉谈话。”问题。

整改措施: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内容,至少每一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年终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将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疫情原因,2020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推迟到2021年3月开展,但未及时记录支部工作手册。我局现已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支部工作手册,确保记录及时规范,主管领导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进行调阅。按照有关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会议和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层干部轮岗工作规定,规范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确保制度的落实。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不断完善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商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由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执法主体、权限和程序,并公示;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全面搜集案件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三是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在日常检查时,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内容、依据、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等;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健全受、立案登记及回避制度,完善执法文书及送达程序。

整改成效:认真整改,按时整改到位,制定相关制度并长期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自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9月25日)。联系方式:0319-505020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街8号;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swjbgs@163.com。

 

                                                                                                                                                                                           中共南宫市商务局党组

                                                                                                                                                                                               2022年6月25日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