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1 16:08:06 阅读量:1603

2022年7月5日至9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9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10月21日召开党组会,对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栗强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提出的问题逐一认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落实落细,确保整改出真章见实效。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和市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行立改,并以整改为契机,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适应新时代要求。二是迅速部署,压实责任。局党组认真对照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建议,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印发了《中共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11类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具体细化分解为   26项整改任务措施,做到层层压责、挂账销号、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严明纪律,注重长效。局党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巡察整改问题的督办力度,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规章制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邢台市委和南宫市委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到位”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组织学习两个条例,向中层及以下干部传达学习不到位,座谈时,部分中层干部对两个条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每季度一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两个《条例》,以及省、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并及时组织中层及以下干部集中学习传达。同时,根据我局职责,有针对性开展深入研讨。整改效果:健全了学习制度,每周五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增强了全局主动学习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具体问题:针对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结合部门职责和南宫实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问题。整改措施:根据我局职责,定期学习相关政策及文件,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效果:按要求开展了《国务院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营商环境条例》以及邢台市、我市相关政策学习,并安排相关股室制定完善了具体措施。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紧迫感不足,站位不高,抓总牵头作用还不够有力”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刻,认为把上级文件传达下去就是完成任务,缺少跟踪问效,满足于收集整理汇总数据资料,创新意识不强,对营商环境工作提建议少问题。整改措施: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创新意识和本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搞好调研,及时了解基层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及时梳理总结各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和亮点工作,形成专题材料,呈送市领导参阅,并印发相关部门,督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整改效果:营商办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督促工作进展,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亮点及经验。

具体问题:针对营商环境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指导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工作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深入到各单位了解情况少,对各单位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方案没有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措施:市营商办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作用,既要统筹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又要注重工作过程的督导检查。按照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发挥抓总牵头作用,协调各责任单位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定期报送工作进展,督促完成目标任务。整改效果:充分发挥营商办牵头抓总作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既定期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又采取暗访或抽查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过程予以督导检查,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具体问题:针对问题导向意识不强,对各单位自查上报的问题把关不严,查找问题不深入,触及不到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多数单位自查问题只是应付,走形式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督促各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问题真整改,真见效。整改效果: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定期收集各责任单位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上报问题真整改,真见效。

具体问题: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力量薄弱。工作专班人员少,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各科室和班子成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参与少,积极主动认领工作少,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问题。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增加一些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专班。整改效果:已上报市委组织部,积极协调,力争2023年招录公务员一名充实到营商办。

具体问题:针对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少,氛围不浓,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没有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大力宣传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力量,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整改效果:营商办发挥牵总作用,组织各责任单位到各自分管辖区,各自领域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知晓度。

具体问题:针对营商投诉平台作用发挥不佳,投诉渠道单一,受理投诉少,没有专门的受理投诉记录台账问题。整改措施: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畅通营商环境投诉渠道,最大限度接受受理投诉,做好台账记录。整改效果:发改局接受政府服务热线交办的营商环境投诉,建立受理投诉记录台账。

3.关于“营商环境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问题。

具体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定期会商、定期调度、问题排查常态机制、营商环境激励考核追责问责机制等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没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常态的问题。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邢台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并结合先进地方的机制、制度,完善我市营商办现有的制度和激励办法,建立形成新的机制,进一步提升约束力、执行力以及凝聚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收集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工作。整改效果:南宫市已制定经济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其中涉及营商环境内容,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营商办每年制定市营商环境要点,督促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中亮点及经验。

4.关于“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全市排名落后问题。整改措施:紧盯招商落地项目的开工,加大督促力度,帮助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达到入统条件,确保应入尽入。进一步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协助在建项目做好投资凭证的准备、上报工作,确保应统尽统。 整改效果:全年完成投资68.29亿元,同比增长8.1%,超出市政府拟定目标(7.5%)0.6 个百分点。

具体问题:针对智慧城市建设进展缓慢。前期资金没有到位,智慧城市建设小组办公室一直未成立专门机构,没有专职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措施:我局加大资金争跑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申报债券等方式,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堵点问题。广结外缘,积极谋划推动。与联通、华为、博士林等专业公司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合作,用专业技术、专业力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改效果:智慧城市已申报2023债券,等待上级部门审批。目前已完成了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正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具体问题:针对部分科室职能发挥不到位。部分科室人员少,职能整合不到位,形不成工作合力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强化股室负责人职责,统筹各股室人员及业务的整合,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运作机制。同时,按照组织部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拟招录3名公务员,补充到相关股室。整改效果:各股室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了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股室人员都能以大局为重,加强团结,互助合作,形成了和谐的工作关系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招录公务员事项,正按组织部统一安排做好前期准备等各项工作。

(二)聚焦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方面

1.关于“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执法人员少,全局仅有六名执法人员,有的科室负责人在执法岗位,没有执法资格。如电力办公室负责人无执法资格问题。整改措施:加强全体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要求所有执法岗位人员必须参加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依法行政意识。

2.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监管数据库监管对象录入信息不全,检查清单内容不完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了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列入。整改效果:做到了执法检查公开透明,程序合规,确保了公开公正。

具体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未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未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公示内容的梳理、汇总、转递和更新工作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由办公室统一公开,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整改效果:公开了执法检查时间、对象、人员、事项、结果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不扎实”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检查内容单一,现场检查填写不规范,不具体。粮食储备现场检查资料文书不齐全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纪委相关规定和我局《加强粮食购销领域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从政治建设、安全生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环节、员工薪酬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专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经常性监督,做到记录齐全、规范、完整。整改效果:更好的发挥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补齐了短板弱项,堵塞了漏洞,扛稳了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储粮账实相符,数量真实,储存安全,质量良好。

4.关于“价格管理存有薄弱环节”问题。

具体问题:部分已备案价格执行情况的后期跟踪未能形成常态化,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的监督问题。整改措施:建立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对政府定价收费情况实行年报制度,动态监管价格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调整。整改效果:实时公布并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

(三)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作风方面

1.关于“政企沟通机制不完善”问题。

具体问题:政企沟通机制不完善,构建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存有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多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宣传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倾听企业家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堵点。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队伍监督作用,采取不同形式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整改效果:协调统战部门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家圆桌会议,征询企业家诉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义务员监督微信群,及时征求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2.关于“服务项目建设有差距”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服务履行职能不到位,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少,不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持续跟踪服务企业有欠缺问题。整改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重机关事务,轻入企业调研的问题,实现服务项目建设工作脱虚向实,更好地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打通服务项目最后一公里。建立“六个一”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即:一个重点、一个目标、一名包联领导、一套工作专班、一个进度清单、一抓到底。对于年度集中开工项目,定期跟踪督办,随时掌握项目动态;同时,创新督促督导方式,定期一线办公、现场办公、现场协调、逐一分析、分类破解、重点推进,确保重点项目真开工、真入库、真建设。整改效果:截止2022年底,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入企“一对一”帮扶10次,发现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手续办理不及时等问题4个,通过积极协调、向上级领导反馈,目前已全部得到解决。

具体问题:针对项目储备工作不到位,2019、2020年没有建立项目储备库,2021年仅10几家,且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储备少问题。整改措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结合本地产业禀赋,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具有立市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对于在库谋划储备项目做到及时调整、及时更新,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基础。在抓好省市重点、开发区亿元以上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同时,注重挖掘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不断弥补我市投资项目少、储备少的短板。专注重点产业招商工作,围绕我市家具家居、毛绒纺织、装备制造、小家电等优势产业,开展招商工作,促进一批大好高优项目落户建设,夯实我市投资项目发展基础。整改效果:我市2022年全年组织集中开工活动3次,集中开工项目29个,总投资30.55亿元。

具体问题:针对争列省重点项目少,和周边县市比有一定差距问题。整改措施:加大省重点项目争列力度。积极对接省、邢台市发改部门,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倾斜支持,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盘子。强化项目谋划包装水平。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紧紧围绕省12大主导产业和我市精品羊绒服装服饰、汽车配件及后市场、新材料、环保家具等产业基础,谋划包装一批大好高优项目,为争列重点项目打好坚实基础。整改效果:截止2022年12月底,我市共争列省重点前期项目2个,河北聚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总投资2亿元,目前已编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用地组卷手续已完成,已逐级上报待批。瀚硕(河北)焊材有限公司轻量化高性能合金新材料生产项目,总投资5.05亿元,目前正在编制土地衔接方案。新上报手续,计划争列省重点前期项目1个,南宫市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储能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占地4万平方米,拟选址在垂杨镇陆都水村。

具体问题:针对争列专项债券主要集中在社会类和基础设施类,其他类型债券争列少,对中央预算资金的争列不够积极的问题。整改措施:精准对接国家、省、邢台市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统一对条线部门谋划的项目进行分析研判,由我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科研论证,确保申报成功。整改效果:2022申报成功专项债券3.4亿元。

3.关于“服务意识树得不牢,不能及时为企业纾难解困”问题。

具体问题:发改局对中央和省密集出台的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够,企业知晓度不高。2021年牵头开展的助企纾困解难专项行动中,“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只包联,未深入企业搞调研,对企业存在的资金短缺、用工数量不足、要素保障不力和市场销售困难等问题了解不具体,实际帮扶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惠企政策知识的学习培训,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开会培训、入企面对面讲解,微信群、发放明白卡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知晓度。开展机关干部进企业活动,加大入企帮扶的力度和频次,多进企业倾听企业家的有关诉求,解决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突出实际帮扶效果。整改效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业企业、限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提高了惠企政策知晓度,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随着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稳定了经济预期。

4.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人员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上下班签到制度执行不严格,规矩意识不强,迟到早退、请假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巡察期间两次随机检查上下班签到情况,7月8日上午8人未签到,7月21日下午10人未签到问题。整改措施:完善考勤制度,开展不定期考勤监督检查,认真核查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并定期通报,考核。对于多次出现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外出登记等情况,由局纪检小组给予提醒谈话,并取消年底评优评选资格。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队伍管理。整改效果: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能够自觉做到一般的事情不过夜、复杂的事情不过周,工作面貌焕然一新。经办公室联合纪检小组抽查,基本未发现迟到、早退现象,更没有旷工现象,考勤情况整改初见成效。

具体问题:针对警示教育坚持不够经常。没有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没有利用身边的反面案例教育身边人,时刻绷紧廉政弦,做到警钟长鸣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确保用案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做到防微杜渐。整改效果:增强了“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多种形式更好的加强党员教育,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使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活严肃扎实,使广大党员更加知敬畏、守底线。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开创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之基。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理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系列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成果。认真组织梳理建章立制、统一规范的问题,推动各方面整治从“治标”向“治本”迈进。继续严格执行定期研究汇报制度,完善营商办工作职能和机制。继续强化运用督查整改实效,定期围绕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检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督查问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发挥宣传工作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积极推动作用,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保证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各部门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在全市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市营商环境的形象。

(四)加强统筹协调,开创营商环境新局面。始终站在全市的高度来统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盯“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强化部门协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向深入。利用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大胆破除部门间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利益藩篱和隐形壁垒,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提升我市的营商环境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联系方式:0319-505017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411室;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fgj@126.com。

 

中共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3月10日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