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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1 16:14:13 阅读量:613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9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7月18日,局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确定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雪任组长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委委员牵头抓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明确两名同志具体负责巡察整改联络工作。二是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局党委切实加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亲自动员安排,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局党委书记亲自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牵头组织制定了《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10类主要问题15个具体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具体到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限解决的,持续用力,推进整改到位;对制约因素较多而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逐步解决。四是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全员发动、学习教育,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省委、市委和南宫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至2022年6月,该局未开展过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不多、中层以上干部普遍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深,站位不高,相关政策不清楚不了解等。巡察期间,对11名股室负责人进行测试,其中:有8人不知道什么是六稳六保,9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不清楚问题。整改措施:组织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省委、邢台市委和南宫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措施。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相关股室监管监察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整改成效:增强了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了服务意识,努力形成全局上下亲商重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拓宽了应急管理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知识掌握和业务素质。

2.关于“执行入企备案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2月,南宫市委、南宫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行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制的通知》,该局在执行中存在审批备案不严谨,虚于应付,有的备案号重复,有的人员没执法证入企检查,还有的执法人员未备案私自入企检查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重新核定入企检查手续,除市级领导督导检查及上级督导检查外,所有入企检查都要严格执行一把手审批备案,不审批备案决不入企执法检查;二是重新规范编排入企编号,避免出现备案号重复;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整改成效:制定出台了《南宫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了八项规定。

3.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邢台市政法“4+1”重点工作不力。2021年8月、9月、12月份,三个月在邢台市安全生产月度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一。邢台市危化行业“擂台赛”在第二季度邢台市20个县市区排名第20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分析落后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采取关键性整改举措;二是进一步加强邢台市月度考评工作调度,督促提醒各相关部门和局相关股室与邢台市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发现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力争月度考评项目不丢分、少扣分。三是切实加强对我市危化行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整改成效: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各项重点工作,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2022年南宫市政府被邢台市政府评为“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并且排名位次实现前移。采取多次组织危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我市危化行业企业擂台赛预赛活动,提高了企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和双控机制建设能力。

4.关于“双控机制监管有待加大力度”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漏统失管依然存在。2022年3月,6家企业未按时纳入双控信息平台,监管二股后续服务不到位,也未能及时辅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等工作,导致企业未能按照周期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措施:对于漏统失管问题,监管二股充分调动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力量,开展漏统失管摸底工作,将发现的漏统失管企业及时纳入邢台市信息平台,并组织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等工作。整改成效:结合各乡镇办工贸行业企业摸底情况,核对信息、强化培训、积极督促企业开展双控机制建设,2022年全年共补录较大规模工贸企业31家,共录入邢台市信息平台工贸企业318家,实现了应录尽录。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少数企业隐患排查上报不及时。8月22日至29日,14家企业均存在隐患排查信息未按时上报问题。整改措施:局相关股室安排专人开展业务指导,督促提醒隐患排查上报不及时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工作。隐患排查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及时通过微信群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及时上报。整改成效:目前上述14家企业存在隐患排查信息未按时上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日常网上监察,督促指导企业利用信息平台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盯紧“金睛工程”,对企业信息平台隐患排查信息上报不及时、“零隐患”报告等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2022年共约谈问题企业50家。

5.关于“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教育引导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主动性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每年组织企业员工参与“河北省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极端天气时,及时在新媒体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各级各类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真正起到有效防范事故的作用。整改成效:印制《安全生产法手册》3000本,持续开展向企业免费赠送活动。印制《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白纸》1万余份,组织乡镇办向辖区内企业进行发放。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和会商研判活动,及时防范事故发生。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2022年8月2曰,通过对5家企业抽查,发现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有1家企业无人接通,有1家企业应急值班电话为非本企业个人常用电话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全面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检查指导力度。整改成效:相关股室在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时,认真核查企业应急通讯录,对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的,待完善后给予备案。各执法监管股室在检查企业时,有针对性的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体系。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应急防范危机意识不强。2020年以来,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少,只在2021年6月邢台市安委办督导组来我市开展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时,该局才配合邢台市对五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过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发挥我局安全生产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职责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全市各乡镇办、经开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成效:2022年下半年特别是9月份以来,我局密集对接邢台市委包南宫市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督导组,联合对各乡镇办、经开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了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了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关于“聚焦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执法不规范”方面

1.关于“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力。核查次数较少,效果不明显,没有制定操作细则,缺统筹计划。2019年-2020年度未开展局牵头组织的双随机、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2021年-2022年局组双随机、联合双随机抽查共68家企业均未检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整改成效:严格执行局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对“双随机”检查落实到位,每月对执法检查工作在网站公开,确保公开时效性。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同类性质案件处罚标准不同。经抽查部分案卷,发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同样违法原因的企业存在处罚标准不一样问题。整改措施: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制度,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整改成效: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建立严格的案件法制审核程序,有效避免“同案不同罚”情况的发生。

2.关于“举一反三抓防范主动性不强”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以来,该局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研究不够,分析不深,对问题背后责任缺失和不足诊断不清,导致对同类问题不同企业一罚了之,没有做到发现问题,在全域开展举一反三抓整改问题。整改措施:组织各执法监管股室及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对不同企业发现的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整改成效:组织各执法监管股室及时汇总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进行研究整改,督促企业及时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情况发生。

(三)关于“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应急设施、物资储备不足”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该局只有水务局车库、民政局养老院等2个临时仓库,库点分散。现有简易床208张,帐篷30顶,棉被600床,大衣170件,应急物资储备与上级要求差距很大问题。整改措施:每年申请财政预算资金,不断充实应急物资储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上级项目资金,筹建新的应急储备仓库。整改成效:2022年申请财政资金25万余元,增购了柴油水泵、防汛编织袋、沙袋等防汛物资,与相关企业签订了《紧急征用防汛物资协议》,以备紧急征用挖掘机、铲车及沙石料等。

2.关于“应急队伍力量薄弱”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初组建,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进行改革,由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主体,又并入了市政府应急管理、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灭火部分等职能,只并入了职能职责,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过来,现该局无专业的水务技术人员、森林草原防灭火技术等专业人员,工作人员均属于边干边学状态问题。整改措施:持续加强应急指挥中心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加大培养业务骨干工作力度。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招录应急救援相关专业人员力度,弥补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整改成效:汛期期间,申请水务局防汛业务负责人与防汛办工作人员联合办公,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防汛培训和综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防汛办人员专业素质。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人员年龄偏大。我市现有乡镇应急队伍15支,主要由各村村民组成。有的人员登记信息不实,有的人员年龄较大,难以应对突发事件。如:垂杨镇应急队员200名,其中:70岁以上59人问题。整改措施:汛前组织15个乡镇办重新梳理完善乡镇办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整改成效:加强应急队伍人员信息登记,力争将乡镇村级应急队伍年龄限定在65岁以下。

3.关于“工作纪律松散”问题。

具体问题: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该局共有42人,其中:驻村1人,驻迎宾馆(疫情)1人,2022年8月1日,该局上午9:00时实际到岗22人,占应到人数的55%,下午2:50分到岗26人,占应到人数(2人请假)的68%,不能按时到岗在岗人员32%问题。整改措施: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上下班签到,签到情况直报局主要领导。整改成效:通过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强化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开创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规定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邢台市委市政府以及南宫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动态调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随意到企业执法。

(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名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重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推行智慧监管。利用河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强化信用数据挖掘分析,通过数字赋能、智慧赋能,支撑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

(五)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建设,加快充实一批年轻力量,弥补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切实加强在岗执法人员岗位练兵、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安全监管检查能力,以高水平安全监管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联系方式:0319-505836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432室;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ajj@163.com。

  中共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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