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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1 16:15:08 阅读量:1502

202275日至2022年92市委第一巡察组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10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中共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成当前的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党组书记张双忠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具体问题:局党组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责任领导:苏兰卫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张翼)

整改措施: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

整改成效:已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的学习。

2.具体问题:学习领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文件精神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单位中层人员参加的学习培训会议较多,而组织一般干部职工学习频次少。(责任领导:苏兰卫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张翼)

整改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扩大覆盖面,加大对一般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的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已压实各科室负责人责任,带领本科室所有人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和政策文件,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

3.具体问题:未按《南宫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联合验收窗口。(责任领导:任章平  责任科室:质监站  责任人:李殿师)

整改措施: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联合验收窗口。

整改成效:已在南宫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联合验收窗口,相关业务入驻南宫市政务服务大厅。

4.具体问题:未按《邢台市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南宫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总价款1%缴纳的标准方面。(责任领导:苏兰卫 责任科室:清欠办  责任人:王腾飞)

整改措施:对南宫市职教中心项目、铜锣湾九里、丽滨嘉苑项目三个项目按照《邢台市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邢建【2020】80号)文件第四条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整改成效:已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制度。

(二)关于“聚焦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执法情况”方面。

5.具体问题:个别科室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欠缺。(责任领导:任章平  责任科室:质监站  责任人:李殿师)

整改措施: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一次性告知。

整改成效: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按照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负责办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事项全部落实了监督手续承诺制,项目企业只需在审批部门一次性办理,不再到业务科室进行办理。

6.具体问题:2022年3月29日,稽查二队办理的石家庄泽鑫起重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装前未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告知案,2022年4月18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卷宗中未表明违法行为整改时间,也未表明是否已整改。(责任领导:郝宪法 责任科室:稽查二队 安监站  责任人:张金茹 闫占占)

整改措施: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查缺补漏,确保案卷完整。

整改成效:对石家庄泽鑫起重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装前未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告知的违规行为出具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单,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完成了整改,但执法科室未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单放置于行政处罚卷宗中。2022年10月25日经查漏补缺,已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单放置于行政处罚卷宗中,完善了行政处罚卷宗,完成了整改。

7.具体问题:2022年4月2日,稽查二队办理的内部移送的南宫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案,2022年4月18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后,该公司的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整改未进行复查。(责任领导:郝宪法 焦志嗣 责任科室:稽查二队 燃热办  责任人:张金茹 徐战炜)

整改措施: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查缺补漏,确保案卷完整。

整改成效:在对南宫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后,已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并提交了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等相关资料。

8.具体问题:个别科室办理的行政违法案件未按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领导:齐峰 责任科室:扬尘办  责任人:安金利)

整改措施:对卷宗中案件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填写错误的,重新审理进行更正处罚法律条款。

整改成效:已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罚。

9.具体问题:大多数卷宗页码都是在页脚中间统一打印,存在处罚后补写执法文书。(责任领导:郝宪法 齐峰 责任科室:稽查二队 扬尘办  责任人:张金茹 安金利)

整改措施:对页码填写不规范的卷宗重新手填排页。

整改成效:已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行政违法案卷进行了整改。

10.具体问题:扬尘办2022年行政处罚8个案卷中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现场照片及说明’执法证件号码一样。(责任领导:齐峰 责任科室:扬尘办  责任人:安金利)

整改措施:对2022年8本案卷中,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进行审查,对填写错误的立即更正。

整改成效:已核对整改了执法证号。

11.具体问题:多数案卷未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要求“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编写案由。(责任领导:齐峰 责任科室:扬尘办  责任人:安金利)

整改措施:对案卷中案由编写不规范的,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中的格式要求,重新编写更正。

整改成效:已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行政违法案卷进行了整改完善。

12.具体问题:扬尘办2022年行政处罚卷宗中,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编写错误,均使用同一编号,且《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未写明处罚依据。(责任领导:齐峰 责任科室:扬尘办  责任人:安金利)

整改措施:对卷宗中的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存在编写不规范的,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中,编号格式要求重新编写更正。并对卷宗中《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填写不规范的进行更正。

整改成效:已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行政违法案卷进行了整改完善。

13.具体问题:个别执法案卷缺少材料。2022年2月24日,稽查二队办理安监站转来的金域澜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张荣旗卷宗(南住建罚字[2022]第2001号),卷宗中未附安监站《案件线索移交函》。(责任领导:郝宪法 责任科室:稽查二队  责任人:张金茹)

整改措施: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查缺补漏,确保案卷完整。

整改成效:已补办了《案件线索移交函》。

14.具体问题:到部分企业检查无入企检查审批手续。(责任领导:郝宪法、任章平、齐峰、焦志嗣、 责任科室:质监站、安监站、市场科、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燃热办、扬尘办 责任人:李殿师、闫占占、任文化、冯国敬、张金茹、徐战炜、安金利)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入企“一把手”审批制度执法,规范填写入企检查备案表,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备案。

整改成效:已完善入企“一把手”审批制度,加强各执法科室的落实。

(三)关于“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作风情况”方面。

15.具体问题:对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企业的行业指导欠缺。(责任领导:焦志嗣 责任科室:燃热办 双代办  责任人:徐战炜 张伏)

整改措施:立即按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供气、供暖行业进行细致化的行业指导,做到供气、供暖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确保我市供气、供暖行业健康发展。

整改成效:已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措施机制措施,并跟进督促落实到位。

16.具体问题:南宫中裕燃气有限公司、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宫分公司个别员工服务态度恶劣,对客户需求不够重视,办事拖拉,服务意识淡薄。(责任领导:焦志嗣 责任科室:燃热办 双代办  责任人:徐战炜 张伏)

整改措施:对南宫中裕燃气有限公司、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宫分公司等行业内企业进行一次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专项活动,要求企业建立服务优化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将服务质量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每位员工的服务情况建立奖罚制度,最终达到企业提升、百姓满意、政府放心的优秀服务企业。

整改成效:已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措施机制措施,并跟进督促落实到位。

17.具体问题:河北联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段芦头镇鑫隆纺织城小区北郡、南郡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138户购买人定金,预售商品房。(责任领导:郝宪法 责任科室:市场科 责任人:任文化)

整改措施:对河北联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预售商品房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整改成效:已对该企业违规预售行为立案并处罚完毕。

18.具体问题:多个小区存在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缴纳情况。(责任领导:滕少锋 责任科室:物业科  责任人:蒋福东)

整改措施:按照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

整改成效:已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告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合法收缴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与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缴。

19.具体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期存在开发商账户。(责任领导:滕少锋 责任科室:物业科  责任人:蒋福东)

整改措施:坚持“边摸排、边催缴”的原则做到应缴尽缴,对照摸底排查的清单台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对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会未将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至住宅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下发催缴通知书,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开展清缴,清缴工作全程留痕,资料证据完备可查。对企业挪用、业主欠交、管理机构违规提取作他用等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问题将进行依法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

整改成效:已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滞留开发商账户的开发企业下发了催缴通知书,各公司正在陆续向维修资金专户缴纳维修资金。

20.具体问题:上访事件较多。(责任领导:郝宪法 焦志嗣 责任科室:市场科 双代办 稽查一队 责任人:任文化 张伏 冯国敬)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处理到位。督促铜锣湾开发公司积极与业主沟通解释,协调解决宣传楼间距与实际不符问题。督促翰林学府开发企业积极与购房业主协商处理一层未设置独立下水问题,并签订维修承诺书。督促中裕燃气公司解决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问题。

整改成效:已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发生率有序下降。

21.具体问题:直管公房租金价格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责任领导:任章平 责任科室:房管所 责任人:贾建旺)

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经过实地调研对存在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的公房结合实际况进行租金调整。

整改成效:通过实地调研,对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的9户公房门店租金价格进行了调整。

22.具体问题:直管公房管理不到位。直管公房危旧房较多,部分直管公房不同程度存在房屋漏雨问题,个别维修工程质量不高,维修质量跟踪检查力度不够。(责任领导:任章平 责任科室:房管所 责任人:贾建旺)

整改措施:对所有直管公房的质量安全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开展维修,同时对维修行为实施跟踪监督。

整改成效:继续加大对直管公房管理力度,一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公房安全巡查。二是对巡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开展维修,对已列入征收范围的危旧公房进行了封堵,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日常维修聘请专业队伍施工维修,严把维修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跟踪监督,跟踪验收。

23.具体问题: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与办事人员发生过口角。(责任领导:郝宪法 责任科室:交易中心 责任人:申少格)

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素质培训,增强服务意识。

整改成效: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素质培训,增强了服务意识。

24.具体问题:与企业座谈交流少,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还不够深入。(责任领导:任章平、滕少锋、 责任科室:质监站、物业科 责任人:李殿师、蒋福东)

整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的座谈交流,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化解。

整改成效: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难点问题,目前已对铜锣湾九峯及所有在监项目全部严格落实了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压实兰德花园开发企业责任,督促其配合社区中心抓好小区正常运转。

(四)其他方面。

25.具体问题:财务审核不严,差旅费超额领取方面,2021年5月,张伏等2人去巨鹿出差10天,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南宫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2人出差应领取800元差旅费,实际领取1600元。(责任领导:苏兰卫 责任科室:财务科 责任人:孟萌)

整改措施:通知该两名同志退回超额差旅补助800元。

整改成效:已按要求收缴了超额差旅补助800元。

26.具体问题:下属单位未建固定资产账方面,下属单位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未建固定资产账。(责任领导:郝宪法 责任科室:交易中心 责任人:申少格)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成效:已建立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努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身作则,主动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分析、信访维稳等工作,大力推进民生实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能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文书档案使用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追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4月18日)。联系方式:0319-5222938(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大街2号,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szjjbgs@163.com。

 

 

中共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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