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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1 16:16:02 阅读量:987

2022年7月5日至9月2日,南宫市委第巡察组对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1027日,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南宫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关于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聚焦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将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党组扩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

2.关于“学习领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文件精神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阵地,认真学习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

3.关于第一巡察组指出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力,事项分头受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督促下属单位源隆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设置了AB岗,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

4.关于“税费‘网上缴纳’执行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完善了线上缴纳契税功能,同时共同引导群众和开发企业改变契税传统收取模式,加强对网上契税缴纳方式的宣传力度,改变群众和开发企业对传统线下缴纳税费方式的固有思维。

(二)关于“聚焦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执法情况”方面

5.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求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因试行阶段没有制订具体的办理程序,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对新政策认识不全面、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非公证继承相关业务知识,重新编印了非公证继承登记明白卡。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规范、收件清单和详细业务流程,坚决做到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现相关业务人员已全部领会非公证继承相关政策,能够全面告知具体办理要求。

6.关于“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部分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限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细化各类登记业务,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法定不动产登记流程,由工作人员引导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件,有效避免了出现申请人填写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又因收件材料不齐全反复补充提交的现象发生。通过进一步精简收件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未发生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的承诺时限问题。

7.关于“使用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查阅执法案卷发现,同一时期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处罚标准不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遥感影像、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等方式,如实确定土地违法发生时间;二是科学认定地类,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测绘确定地块界址范围,并认定地块具体地类;三是根据地类等违法情节,严格对照裁量基准拟定罚款数额,经集体会审后作出行政处罚。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相同。

8.关于“行政违法案件罚款缴纳不到位,罚款逾期缴纳未加收滞纳金,且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遥感影像、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等方式,如实确定土地违法发生时间;二是科学认定地类,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测绘确定地块界址范围,并认定地块具体地类;三是根据地类等违法情节,严格对照裁量基准拟定罚款数额,经集体会审后作出行政处罚。确保同类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相同。四是提高业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制定了业务培训计划,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9.关于“部分执法文书案会审存有瑕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办案人员和签审人员责任,杜绝代签、未签情况的发生;二是进一步落实案件集体会审程序,案卷通过会审后当场签字确认,严防代签;三是强化执法行为监督,通过开展案件评审等措施,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10.关于“部分执法文书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从立案、调查、会审、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制作案卷执法文书,确保程序规范合法,保证资料完整。二是加强案卷文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妥善保管,杜绝文书乱堆乱放。

11.关于“查阅执法案卷发现,多数违法占地案件,均存在“先建后罚”“以罚代管”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人防+技防”执法监管机制,我市设置了67个高清摄像机,由邢台市统一开展视频监控,基本实现实时监控,为早发现提供技术支撑;全市共设置市、乡、村三级网格,网格长120名、网格员1600余名,实现巡查区域全覆盖,区域监管责任到人,实行巡查情况日报告。二是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南宫办发〔2014〕2号文件),加强政府部门协调联动,落实共同责任监管,依据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初始。三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54号)和《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南政办字〔2021〕5号)文件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防止发生新增违法占地问题。四是加大违法占地整治力度,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12.关于“经查阅近两年单位入企检查审批表,发现到部分企业检查无入企检查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事后到纪委备案要求,以及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入企检查手续。

(三)关于“聚焦营商环境工作作风情况”方面

13.关于“‘多测合-’推进主动性不够,未有实质性进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与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联系,了解到邢台市局计划近期对各县市区就“多测合一”工作进行调研,并起草实施细则,在完成“多测合一”整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各县市区“多测合一”工作,我局将按照邢台市局要求,提前谋划,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14.关于“对下属单位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监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素质能力,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

15.关于“不动产登记系统有时存在系统打不开或出错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建立审批系统日常维护机制,指定专业队伍进行维护,有效确保了审批系统正常运转。及时将问题反馈给软件公司,已经进行软件升级,解决了系统不稳定问题。目前未发生故障问题。

16.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我局已建立部署不动产“一窗受理”系统,并与省级“一窗受理平台”链接,各级部门对接各自共享系统即可实现数据共享。已于2022年12月22日,协助公积金部门完成数据共享工作。

17.关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不动产证办理困难,群众上访量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督促开发企业项目竣工后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使其尽快达到发证条件,达到发证条件后主动联系开发企业完成房屋首次登记业务,指导开发企业抓紧收集分户发证资料,尽快提交发证手续,我局在收到分户发证资料后,将在第一时间为业主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实向小区业主反馈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提高业主的知晓度,化解群众信访矛盾。

18.关于“我市乡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邢台各县市区排名比较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争取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我市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已经财政资金预算评审,为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乡镇政府,成立由乡镇干部、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开门编制规划机制。三是督促规划编制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以及规划编制导则,精心编制、科学编制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听取村民意见,使规划贴近民意,合乎民心,规划成果达到《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编制导则》《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深度,完成阶段性工作,力争该项工作全市排名前列。四是上位规划批复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政府批复,指导乡镇政府向社会公布规划成果,并做好备案工作。

19.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人员请假未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违反请销假制度的人员,及时责令限时整改,并按照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追究其纪律责任。

20.关于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上下班工作纪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上下班刷脸、指纹签到制度,有效杜绝了代签和早签等现象。

21.关于“个别人员违规领取乡镇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人员对发放乡镇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与劳动、组织部门沟通,对违规领取的予以退回,对不符合政策的人员予以停发乡镇补贴,并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

22.关于“机关院内草坪安装喷灌工程,合同管理上存在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该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手续。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双把关”要求,严格按照《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相关规程制度,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23.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下属单位,未建固定资产台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聘请专业会计对局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记录在册,建立了台账,完善了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

24.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下属单位发放物品无发放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查出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报销凭证及附件,补充完善发放签领单。通过加强财务人员的《会计法》等财经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报销制度规定,规范日常报销审核审批等各项手续。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及我市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

(四)深化整改成效,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可持续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3个月(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联系方式:0319-518203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南宫市东进大街3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gtjbgs@126.com。

 

 

中共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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