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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明化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12 10:23:50 阅读量:909

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南宫市明化镇党委和前刘邱等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3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明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明化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抓好巡察整改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南宫市委权威,解决全镇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明化镇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要求全镇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部署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一定要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统一思想,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方面

1.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效果不佳。镇党委对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不够;各村党支部二十大精神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效果差,部分村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部分镇村党员干部对省委“三六八九”、邢台市委“一三五十”、南宫市委“一三三十”工作思路等仅限于知道,不了解相关具体内容”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抓住重点,积极推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进行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做到学习安排再细化,学习督导再加强,学习效果再深入。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学习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2次,每周学习不少于8小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进一步强化学习。每月将每名干部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开展测试考试,以考促学,确保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二是做好各村党支部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安排部署。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全镇干部和支书大会,结合个人自学,多层次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覆盖集体学。要求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贴近群众的学习活动,通过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三是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三六八九”、邢台市委“一三五十”、南宫市委“一三三十”工作思路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学以致用,坚决把党的政策方针转化为自觉行动,一步一个脚印把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付诸行动、见诸成效。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地方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盘活闲置资产,做好融合文章,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确保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足。

整改成效: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活动,镇党委于5月8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做好学习笔记,切实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坚决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引领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笃用笃行上下功夫、见行动、求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明化镇落地生根。三是要求镇党建办公室专门对省委“三六八九”、邢台市委“一三五十”、南宫市委“一三三十”工作思路等重要知识精神进行解读成册,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双委干部以及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竞进、协同融合、改革开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优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不扎实。教育活动开展照本宣科,以文件落实活动,2021年3月《明化镇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出现“开展吴村好人系列评选活动”字眼,党史学习教育知识测验仅有5人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征求群众微心愿没有走深走实,办实事清单没有聚焦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活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政治站位体现思想高度,理论知识是影响政治站位的关键因素,要想政治站位高,思想学习不能少。不断武装思想头脑,确保跟得上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人民的需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一个好的团队领头人是关键,负责人的领导力对乡镇的发展尤为重要。要带领好、管理好、统筹好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乡镇社会和经济发展。学深悟透党史,从中汲取经验,打好乡镇发展的“方向盘”,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领头雁”。通过乡镇带领村、村带领群众的领学制度,共同抓好党史学习。三是拓宽学习途径。不拘泥于讲座、会议、文件等形式,立足红色教育基地,以多种方式从多个角度介绍党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中国共产党官网、学习强国等APP学习党史。听老党员讲故事,最有说服力的学习方式。四是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做好学在前、作表率,带着对党的深厚感情学党史,带着对事业的强烈责任用党史,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征求群众微心愿走深走实。

整改成效:坚持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扩大)联席会、书记讲党课、党员学习日等学习活动中,继续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坚持不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学党史作为一生的学习目标,助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2023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举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4次,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开展专题学、调研学、专题宣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3.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对照检查内容。2020年镇党委未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换届后未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力度不够,学习活跃度低,2022年12月连续两次全市排名后三位”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四个责任。以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四个责任落实,镇党委积极谋划把责任担当时时扛在肩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及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抓好理论学习。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进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增强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定期检验学习成果,将检查结果运用与干部的个人考核中去。三是提高工作能力。针对农村意识工作中千部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强化组织措施解决“不想抓”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干部任用考核范围,通过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保障措施,使基层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有依据、有底气、敢下手,提高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战斗力。

整改成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同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定期专题研究;按照工作调整,及时对镇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开展学习。安排镇宣传部门负责人每日专门负责督促镇机关干部和镇村党员每天需登录学习强国进行学习,确保学习活跃率提高。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4.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不够。镇党委三年来未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未明确专人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缺乏产业支撑,发展后劲不足,村级集体收入均为集体土地租赁费和地力补贴、绿化补贴等。2022年村集体收入不足5万元的有4个村。2018年上级投资156.4万元在石家状村建设阳光温室1座,春秋大棚11座,阳光温室建成后一直闲置,自项目建成以来村集体收益仅5844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效果不明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差距,全镇20个村未完成土地托管任务,其中8个村任务完成面积不足20%,2个村土地托管面积为零。特色农产品酿酒高粱、射干等种植面积仅1000亩,产业链短,辐射带动作用不强;4、环境卫生整治存在短板,2022年两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市排名倒数。部分村坑塘积存大量生活垃圾”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制定了《明化镇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镇长苏琨同志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由鞠炳增、李英鹏、张立伟、贾宗元、王琳、马华峰分管乡村振兴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学习指导,加强全方位发展,利用企业龙头和致富带头人增加新产业项目带动增加集体收入。加大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种植特色产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生产经济效益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上级规定的粮食和蔬菜最低保有量生产面积的基础上扩大种植特色果品。各村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加大土地流转面积,规模化种植。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各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村坑塘积存大量生活垃圾情况要确保得到彻底根治。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村民合理倾倒垃圾责任,确保垃圾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定期开展交叉检查,形成通报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整改成效:切实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聚焦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力度,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抓党建促产业振兴、抓党建促人才振兴、抓党建促文化振兴、抓党建促生态振兴、抓党建促组织振兴,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5.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违法占地处置工作进度缓慢。2023年1月16日上级下发127个耕地流出问题卫片图斑,涉及1592.8亩耕地,通知要求2023年1月27日前完成整改,截至2月底完成911.19亩,仅完成任务的57%”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执法力量,按照管理区划分,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限定时间,传导压力,确保全力以赴推进违法占地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违法占地反馈清单,结合实际情况,一卫片一方案,压实镇、村违建方三方主体责任,对能补办手续的,尽快交清罚款,加快补办进度;对不能补办手续的,坚决组织人员拆除到位、复耕到位。强化结果导向,针对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树立“一盘棋”理念,加强联动配合,统筹镇村力量,形成班子合力,加强督导考核,以攻坚拔寨的决心、以抓铁有痕的硬手段,主动作为、重拳打击,快行动,快见效,边拆违边复耕,快速达到验收标准,做到违法占地存量,彻底清零。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卫贤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违法占地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把手责任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细分到个人,明确专人跟进落实,形成镇村两级管理责任网。二是政策引导,做好宣传。利用农村赶集日等特殊时间点,对群众进行实地讲解,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目前,共下发宣传手册1500余份,印刷固定宣传横幅60条,直接或间接参与宣传人数多达8100余人次。三是迅速行动,扎实推进。进一步落实村组干部“网格化”管理责任,坚持每天进行动态巡查,并实行日报告、日落实制度,依法依规对违法占地行为分类施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尽快补办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强制拆除,确保第一时间将违法占地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6.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平安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不彻底,2022年明化镇域内因打架斗殴出警52次;罂粟禁种工作宣传不到位,2020年以来7人因非法种植罂粟受到行政处罚;信访隐患化解措施不够有力,仍存在上访隐患,南唐村村民刘某反映原支书违规变卖宅基地问题,2019年明化镇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刘某对处理意见不认可,赫堤村村民王某反映赫堤村集体土地承包问题,2021年经镇村两级沟通解释,王某仍然不认可,仍有上访隐患”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筑平台、建网络、通热线,要坚持筑起平安建设防线。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以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成员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能力、转变作风,全面提升平安建设工作能力。实施信访“三人”(第一知情人、第一解决人、第一责任人)工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第一知情人及时将排查掌握的信访案件、信访隐患反馈给第一解决人,以便及时处理信访案件,消除信访隐患,同时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确保全镇平安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坚持“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开展地毯式踏查,结合“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大力宣传,让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从而树立正确的拒毒防毒意识。

整改成效:严明规矩、改进作风,全面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属地管理和“五包一”制度,严格落实关键节点党政一把手值班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扎实做好重点案件的化解稳控,确保不出现集体访、越级访案件。

7.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2022年以来,因网格化排查不到位,被天眼系统通报火点9起;2023年春节期间因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有20余人被公安机关查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召开镇党政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大气污染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狠抓源头治理;清理清除各类垃圾,坚持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切实做好大气管控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发送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措施及公民应尽义务,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管区、各村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实现全镇大气质量持续好转组织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全镇集贸市场临街商铺、农村小超市、百货门市部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惩烟花爆竹销售行为,制定管理措施,尤其在各种节日期间,做好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的管制工作。

整改成效:对辖区内劣质煤开展了全面排查取缔,全面开展煤改气、煤改电行动,全镇22个村5840户进行了煤改气,6个村3301户进行了煤改电。加大餐饮油烟排查整治力度,对各村进行全面摸排,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商铺下达整改通知,勒令限时整改。全面落实“河长制”。全镇镇级河长5名、村级河长18名,对辖区5条河道进行监管保护。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对辖区内5条河道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改造农村户厕5412座、农村公测51座,开展人居环境夏日集中整治行动,紧盯坑塘周边、村与村之间的连接路、村庄周边、背街小巷、树林内外等边缘点,垃圾桶外溢和废弃宅基地周边等遗漏点,集中人员力量、机械力量,不惜余力,全力以赴的做好整治,出动机械1200余台次,人工5000余人,清运清理垃圾约1800余方,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鼓励正向激励,教育引导村民积极出工出劳,形成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氛围。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方面

8.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月15日镇机关工作人员酒后值班、大杨庄支书工作期间饮酒。机关工作人员兼任北唐村支部书记,领取两份工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机关工作秩序。严格落实工作期间禁酒令,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坚决遏制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警示会议,集中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不定时间点,随机组织召开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酒精测试,确保让全镇每位党员干部在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严格落实禁酒令要求,深刻认识禁酒令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的态势,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规定,强化自我约束,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身行为,确保禁酒规定入脑入心。同时,严查机关干部和村双委干部的兼职情况,严格执行好机关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镇纪委召开全镇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大会,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无故脱岗及各种借口不上班等情况。组织检查队伍,对机关干部在岗在位、值班值守、工作推进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干部年终考评挂钩,引导全体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全镇各项工作取得实效。镇纪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既抓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以及干部在岗工作状态、服务质量等方面出现的“小毛病”,又着力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方面出现的“大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处理,不断肃清违规违纪顽疾,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9.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乡镇机构改革不到位。机构改革后,有7名中层以上干部职务与分管工作不匹配,自然生态办公室副主任责镇乡党政办公室工作,执法队副队长责镇民政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部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不熟悉,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结,大厅人员配备不足,未执行AB岗制度;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工作人员11人,有执法证的7人,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办案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规定,科学设置科室人员配置,落实乡镇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避免人员混用,做到人岗相适,坚持以岗定人,将乡镇人员合理安排到相应工作组中,以实现资源、人员最优化。二是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审批事项的对接,配齐办事人员,执行好AB岗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正常运行,为群众办理好各项业务。三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配置,确保执法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整改成效: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对机关全部干部职务与分管工作做好匹配,确保职务与工作安排合力,实现资源和人员的最优化。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大力整顿窗口工作纪律,引领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激活力。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制定辅助人员业务培训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围绕乡镇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线下教学、交流答疑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0.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2021年镇党委出台的《中共明化镇委员会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照抄照搬,出现“积极主动配合新区牵头部门的相关工作”字眼”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方面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另一方面严格公文的写作、印发流程制度,开展相关培训,对公文写作的基本步骤、公文种类、发文要求、表述规范、写作规范、格式要素等,并结合案例解析了通知、请示、报告、函、纪要等一些基层常用公文体裁的写作要领以及在公文写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规范公文的写作和审批流程,确保规范严谨,杜绝出现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成效:针对问题,镇党委突出重点,逐项落实,紧密结合日常工作,从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强化公车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等逐项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使全镇上下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为,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干事创业,为助推明化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贡献力量。

11.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使用现金支出招待费,2020年6月12号凭证现金支出8笔接待费4065元,2020年8月18号凭证现金支出3笔接待费1776元,2021年5月4号凭证现金支出3笔接待费2938元;招待费支出无来人明细,2019年11月30号凭证支出招待费1340元,审批单无来人明细;2020年6月10号凭证支出招待费1736元,审批单无来人明细;2020年12月28号凭证支出招待费4937元,审批单无来人明细;公务接待使用酒水,2020年6月12号凭证中支出一笔428元招待费,包含160元酒水;以公务接待名义支出加班用餐,2019年11月33号凭证,以公务接待名义支出加班用餐3笔,合款4450元;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明化镇机关有公用车一辆,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2019年4月12号凭证支出公车运行费用未附派车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接待。规范审批、报销流程,凡是在镇机关报销票据的部门、科室,在持票据报销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报销凭证,科室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镇长、书记审批签字后提交镇财政所,所长复核签字后办理票据报销手续。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完善单位内部管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严把“三公经费”支付,着力从机制上加强约束。认真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格规范管理三公经费。

12.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差旅费支出不规范。2019年9月28号凭证支出差旅费2120元,未按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2019年10月24号凭证支出差旅费11123元,未按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2019年10月25号凭证支出差旅费17432元,未按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2019年4月22号凭证支出机关工作人员王某、张某差旅费13760元,出差16天,应报销15晚住宿费,实际报销16晚住宿费,多报销1晚住宿费500元;2019年3月36号凭证,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以招商引资差旅费名义报销本地住宿接待费2476元;2019年9月39号凭证,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以招商引资差旅费名义报销本地住宿接待费1208元”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差旅费的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差旅费报销无误。

整改成效:已通知报销人员并退回违规报销资金,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差率费指出,按照《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及明细单据,对于不符合报销范围的坚决不予报销,并对报销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关于“担当尽责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方面

13.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查阅2022年以来机关考勤表发现,有10名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签到;2023年2月15日夜间值班4名工作人员无故空岗。2月1日、2日孙屯、杨邱等4个村未按要求落实村支部书记坐班制度,2月1日、9日大寨、大杨庄、北王庄等3个村大队部无人值班”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值班制度、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请销假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管理机制,大力提高机关运行效率,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严格执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明确坐班时间,坐班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坐班时间等需在村级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对外公开方便群众联系监督。建立坐班台账,坐班村干部要将村级事务管理、群众来访接待、承办事项办理、矛盾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安排由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确保坐班制度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临时外出去向请销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记录每天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使日常考勤公开透明。二是全镇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履职尽责,把干部出勤情况、纪律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不遵守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干部视情节严重作提醒警示、通报批评、考核追究等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上班期间的有关规定,约束个人的一言一行,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人在岗、心在岗”。

14.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主动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全镇医保参保率为86.92%,未达到上级要求比例(95%);前刘邱2022年进行街道整修时,因工程队施工将村民石某房屋震裂,该村民通过村委会与工程队协商赔偿未果后,又向巡察组反映该问题,经镇村两级与施工队协调,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村级书记工作台不见书记,2月1日、2日孙屯村、杨邱村等4个村未按要求落实村支部书记坐班制度,2月1日、9日大寨村、大杨庄村、北王庄村3个村大队部无人值班”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不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工作,还是其他任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用心干事,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组织开展调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掌握群众所盼所愿、所思所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乐民所乐、忧民所忧。善于发挥群众力量。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激活民力。

整改成效:加强服务意识,通过层层学习传导的方式加强对镇村干部培训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文明、热情、规范的服务意识。在全镇开展了优质服务评比活动,以促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村级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明确坐班时间,坐班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坐班时间等需在村级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对外公开方便群众联系监督。建立坐班台账,坐班村干部要将村级事务管理、群众来访接待、承办事项办理、矛盾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及时在《村“两委”干部值班(坐班)登记簿》上详细做好登记。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确保坐班制度落实到位。

(六)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5.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1、入账材料不齐全。①2019年7月32号凭证支出会计工作服务费1150元、33号凭证支出会计工作服务费10000元、34号凭证支出会计工作服务费11150元,合计支出22300元,无合同、无明细。②2019年年12月95号凭证支出通信服务费3600元,未附明细,无交款依据。③2020年7月2号凭证支出扶贫家具购置21900元,未付发放明细。④2021年5月27号凭证支出张斌差旅费9084元,未附差旅审批单,无审批明细。⑤2020年4月8号凭证支出扶贫米面箱27600元,未附发放明细。2、白条下账。2019年至2021年冀明公路入口养护费用每年2400元,签订合同未开具发票,均以收据形式下账。资金使用不规范。3、南宫市明化镇财政所的中国银行零余额账户,银行账号为100772559517违规支取现金13240.59元。①2020年6月22日记账-7号凭证办公费1106.59元。②2020年6月24日记账-12号凭证公务接待费4065.00元。③2020年7月9日记账-28号凭证公务维护费555.00元。④2020年8月26日记账-18号凭证招待费1776.00元。⑤2020年9月24日记账-17号凭证垃圾清运2800.00元,后附2019年12月24日开具的发票。⑥2021年5月6日记账-4号凭证公务接待费2938.00元。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①镇机关应建未建立固定资产账。②2019年6月4号凭证购买电脑、复印机9,635.00元、2019年6月30号凭证购买会议桌椅3,900.00元、2020年12月43号凭证档案保密柜2,080.00元、2021年5月22号凭证家具5,000.00元、2021年8月8号凭证机关食堂用品25,498.00元、2021年8月5号凭证车牌闸机一体机26,400.00元,以上支出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费用。③2019年6号凭证购入电脑一台5750元,2021年1月4号凭证购入电脑一台6500元,超过《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购置电脑不超5000元限额规定。5、工程项目程序支出手续不规范。报销凭证出现多笔工程项目无合同、无验收手续。①2019年10月9号凭证,支出机关房顶修缮32280元,未进行验收。②2020年12月5号凭证,支出装修工程28534.95元,凭证后附合同为机械租赁,清单为钩机机械费,合同与票据不符,装修工程未签订合同、未附清单、未进行验收。③2021年6月9号凭证,支出餐厅改造工程65780元,未进行验收”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明化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安排由党委书记、镇长、主管副职、办事人员、财政管理人员五方面全部签字审核制度,报销凭证及附件要件需经严格核查方能报销。

整改成效:在今后财政收支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河北省乡镇财政业务操作规程》冀财办【2018】8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财政资金收支,避免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

16.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村财乡代管制度执行不严格。全镇27个村均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前刘邱、杨邱等10个村22笔113.48万元原始凭证材料不齐全,26笔67.83万元大额白条下账,30笔199.7万元工程款支出手续不规范;北王庄、大寨等8个村14笔21.22万元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大杨庄、胡邱等8个村106笔71.27万元支出超限额使用现金;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开展不扎实。全镇存在50份合同租赁期限超5年,部分合同租期长达34年。存在25份租赁费偏低合同,部分合同租赁费每年每亩仅20元;2021年以来6份合同共1200亩土地租赁交易未经南宫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北王庄、大杨庄、大寨等7个村2023年2月未按要求进行村务公开。”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强化集体“三资”摸底,加强管理监督,推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理。从严从实开展整治工作,加强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清理整治不彻底的,实行责任追究,限期整改。

整改成效:强化村民议事,督促村务公开。强化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参与、决策、知情和监督村级事务的水平。完善制度管理,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农村“三资”管理代理服务制度,解决村会计人员缺乏、人员老化、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让村资产资源在规范中进行交易,让集体资金可查询、有痕迹。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把支出关口,每张票据必须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确认,并由村支书记和分管主要领导签字后入账;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向村民交出一本明白账;强化纪检监管,进一步提升基层廉洁意识。

(七)关于领导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7.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镇党委会记录使用活页本记录;2020年至2021年,3笔共202459元大额资金使用镇党委未召开党委会研究。2020年12月4号凭证支出36679元、2021年6月9号凭证支出餐厅改造65780元、2021年6月9号凭证支出乡村道路建设补助100000元。”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坚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实际撰写材料,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让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成效: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推动党政班子民主、标准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的肌体领导作用,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会议形式做出打算,严格根据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并严格记录党委会议记录。

18.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不结合实际,2020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不触及思想。”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坚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实际撰写材料,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让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成效:严格党内监督,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制度,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八)关于抓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会议研究工作较多,研究党建工作较少;2021年换届以来,大寨村、前刘邱村、孙家屯村村干部履职能力较弱。明化村(主任)因工作不力被免职、赫堤村双委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免职,明化村、赫堤村2个村级班子不健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功能区域划分不明确、混用并用,各类工作制度悬挂杂乱无章。大杨庄、明化村等4个村各类工作机制和牌子悬挂杂乱无章、不统一,软硬件参差不齐。”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委关于党委会议召开的有关规定,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会议重要议题,坚持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南宫市委权威和全局利益。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南宫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把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施策、上下联动攻坚,促后进变先进、“短板”成“样板”,扎实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整体提标。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着重做好党的理论创新学习、持续推进“五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打造五个党建示范点和一条党建示范带,主动打好党建引领“组合拳”。

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党委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针对村班子战斗力软弱问题,结合实际一村一策,将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党员群众挑出来、推上去,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各村跨越式发展。同时,加大对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投资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五化”工作要求,规范软硬件。

20、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到位。机关支部及村级党支部普遍存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质量不高,支部手册记录不全、不规范等问题。”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对农村党支部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农村会议记录要求,规范好农村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增强党员党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规范认真填写记录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由镇党建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内的规范性的培训指导,统一检阅和抽查。

整改成效:明确专人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指导,对各村《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填写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各项会议、活动记录规范全面。

21、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有欠缺。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抽查部分存档新发展党员档案存在入党申请书落款无时间、政审材料填写不全、档案材料涂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加页等问题。如镇机关党员孔德福档案中缺少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登记表,东乔村刘东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中公安机关意见空白,北王庄刘保恒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一人代签;党费收缴不规范。明化村、北王庄等10个村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村干部党费收缴数额不足情况。”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一是坚持从主观找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此项工作,采取党委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镇纪委监督抓,包村干部具体抓的方式,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组织乡村干部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党性修养、大局意识等培训,督促村级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党支部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按时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好学习讨论,使农村党员干部真正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由镇纪委办公室研究制定农村党员干部问责制度,制定学习制度规划并开展好督查检查,确保入党程序规范,党费收缴规范。

整改成效:一方面明确专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相关程序及材料指导入党申请人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对相关材料不完善的,坚决不予进行下一步的发展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更新党员收入信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核实确认,对不如实反馈收入信息的,按照相关组织规定严格处理。

(九)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22、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2020年镇党委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分工;2021年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未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2019年以来科级干部3人警告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村级党员干部16人严重警告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5人开除党籍处分。”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整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本岗位工作质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制定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关注每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对照检查,加强镇村两级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在问题的苗头性阶段充分利用第一形态教育党员干部。

23、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镇纪委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充分。纪委书记空缺、纪委委员兼职,仅有纪委副书记一人专职;2021年机关支部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2022年镇纪委无自办案件,同级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对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质效进行有益探索,成效明显,切实打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完善办案设备,提升办公场所、牌匾、谈话室等装备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自主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整改成效:一是镇纪委书记目前已配备,同时明确专职纪委委员,满足“三定方案”镇纪委3名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二是强化纪委与机关党支部工作衔接,杜绝处分未通报情况再出现;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目前共处理11名镇村党员干部,均为镇纪委自办案。

24、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巡察、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七届市委八轮巡察明化11个村级党组织、九轮巡察明化12个村级党组织,未将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七届第九轮巡察反馈部分村‘存在白条下账、民主理财执行不到位’未整改到位,至今依然存在;2022年3月“三资”审计报告中指出‘村级固定资产列入管理费用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至今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细化分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吴利美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苏琨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明化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七届市委八轮巡察明化11个村级党组织、九轮巡察明化12个村级党组织”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逐项明确了牵头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目标举措,层层卡死责任,确保实施过程中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台帐,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各村会计进行村级财务管理、收支、报账手续、联签制度、农村三资管理等业务进行再培训,严格执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联签制度等手续,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施行双岗审核,对手续不全、支出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等现象。三是完善村级固定资产科目管理,梳理各村固定资产,将相关资产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

(一)紧抓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继续保持整改落实劲头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于当前仍在推进整改问题,将继续建立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追踪督办措施,定期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于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消化解决的,列入党委中长期目标任务,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再次深入剖析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落实责任不走样,全面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的领导,聚焦“四个意识”,坚决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严起来、实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保障,激发基层党建活力,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严肃问责不减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抓经常,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纪律教育,让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执纪监督,对违反党规党纪问题“零容忍”,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9-7291989(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政信箱: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明化镇明化村309号;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36388607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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