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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宫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宫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10 15:16:17 阅读量:170

2023年4月12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于2023年7月24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问题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各方面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根据实际划分阶段进行,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中心工作方面不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有差距、持续政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力不足;贯彻落实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等三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32项具体事项,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8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问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已加强督促组织党员干部增加主题党日自行学习时间,提高效率。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常态化组织意识形态学习。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学习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制定学习强国学习制度,加强督促学习强国学习率、使用率,经常性对积分、排名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

2.关于“履行为农服务主责,持续推进改革方法举措少”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打折扣”,市社党委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解读、专题学习、专题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已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市社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为农服务产业支撑体系中作为不足”,建设以省级“数字供销”综合平台为统领、市县级联合社综合平台协同,乡村基层终端共享的“五级平台”一体化运营体系模式中有差距问题、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建设有短板、农村仓储设施不完善、再生资源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已与省供销‘五级平台’完成对接,并结合土地托管工作与乡村供需服务相协接,实际应用。已积极联系邢台市社,对接加入省供销系统农资购销联盟。并谋划发展4家农资超市,实现“三通一达”主要快递公司同参共配。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城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南宫市城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南宫市北胡办事处36个自然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工程为试点,并开展北胡办事处已托管4422亩土地中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再生资源利用工作,实现了该项工作“零”的突破,下一步将通过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向其他乡镇拓展。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供销系统企业改革举措不够”,改制十余年来,职能定位不精准,未将原有社有企业资产整合、盘活、纳入高效市场化运行轨道,对社有企业发展规划缺乏科学统筹,仅靠收租金度日,亟待转型升级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主动谋划,走稳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之路,践行为农服务之初心。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社服务功能缺失,缺少涉农服务项目”,垂杨镇基层社、大高村镇基层社、薛吴村乡基础社、凤岗基层社改制后,未加强对“三农”工作上的指导,将库房、土地、门面房等资产租赁,经营业务与涉农业务联系不够紧密,未农服务能力不够,农民群众认同度不高,成为空壳社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通过对基层社摸排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和村在问题,当前已通过咨询聘任律师、对接司法机构解决垂杨社、高村社等遗留问题,并针对基层社的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对接邢台市社,争取上级政策引导、帮扶支持政策(此项为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二)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力不足。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未严格落实值班制度”,4月22日夜间9点20分,巡察组检查夜间值班情况,发现办公室大门紧锁,无带班领导,无人值班;日常上下班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对涉及的当日值班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代班领导做出情况说明,单位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严格下班考勤、请销假和值班制度。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担当尽责意识欠缺,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新合作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与琉璃庙棉库承包人韩宝国签署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将其转租,自2020年12月,韩宝国却将部分资产转租给汽贸公司每年收取3000元租金,2021年10月,转租给化肥销售门市当作库房,每年收取32000元租金。“社有门市租金价格不合理”巡察组经过市场调查,北街副食厂门市租赁费明显低于同街道相似地段市场价格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成效:经多次与韩宝国打电话询问及到棉库现场确认,目前韩宝国对转租问题予以承认,我单位经对韩宝国转租问题进行会议研究,已书面通知韩保国结束租赁合同,按照市政府关于棉库地块的统一规划安排,收回棉库地块。北街副食厂门市租赁费低的问题,因房屋破旧狭窄,租费经过竞价确定,低于同街道其他地段市场价格。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大额开支无明细,2021年11月4日,工会费支出18580元,购买大米、食用油等物品,无发放明细;存在干部职工借用现金、借款长期未归还现象;报销支出不合理;未记固定资产账;工程竣工未进行验收;经济往来未签署合同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经办人员已附明细表,说明发放情况;已催促涉及借款干部职工进行还款,经核实张庆申2020年借款2万元于2020年年底已还款,目前涉及2021年借款1万元也已还款、高永广、王跃三名同志已还款;已通知经办人员补发票公章、差旅报销手续进行修改;严格按财务会计制度补录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规范管理;经办人员已完善房间改造验收报告、评估合同及服务条款。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八项规定’要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任然存在”问题。接待无公函,产生香烟、酒水费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问题。

整改措施成效: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不在违规报销接待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不在违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八项规定’要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任然存在”问题。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新合作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名下登记的黑色大众汽车,一直在市社机关日常使用,未将其纳入公车运行监管平台,未安装车辆4G定位,未建立车辆使用台账问题。

采用的整改措施成效:市社下属单位南宫市新合作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是集体企业,管辖市社系统未改制企业的资产、人员和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其企业用车冀EA977主要是协调和下属企业正常运转及安全等用车。现已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出车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施行派车单制度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八项规定’要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任然存在”问题。返聘人员办公面积超标;部分干部职工组织观念、纪律意识淡漠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已与返聘人员接触返聘合同,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日后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标准,进行办公用用房面积整改;加强落实在职人员上班纪律制度,印发关于基层督导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督促该9名下乡督导人员按时汇报工作。

(三)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发挥作用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2021年3月15日购置办公用品费用支出进行会议,会议未记录参会党委成员是否同意费用支出结果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健全了“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安排专人对该事项进行认真记录备案。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发挥作用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不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不触及思想,战斗性、斗争性不强。

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剖析问题结合实际工作,经常性“红红脸、出出汗”,提高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基层党建薄弱问题。2020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丢失,2021年、2022年党支部手册,“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支委会、主题党日等各项活动不符合要求,党支部手册只有支部党员大会内容,且没有参会人员签名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完善了2021年、2022年党支部手册,加强“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执行,按要求开展支委会、主题党日等各项活动,积极整改,杜绝发生日后无签名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民主生活会不严谨。2022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材料中未通报上一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没有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安排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看材料整改问题。补充2022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材料中涉及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2020年至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纪要抄网络原文,慰藉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党委班子成员没有发言、未提出会后工作要求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市社党委学习贯彻省、邢台市、南宫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够深入,未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到实处,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偏松、偏宽、偏软。党员干部存在违纪案件,市社党委未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党员学习记录本中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记录。

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根据《南宫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等方面的巡察整改方案》,严格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学习,加强关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严格财务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管理,杜绝违规公务接待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从思想上、问题上、制度上全面自查、彻底整改,克服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审批手续。对干部职工强化纪律教育,在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办公用品等方面严格审批和把关,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9-522242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东街2号512室;邮政编码:055750;电子邮箱:ngsgxs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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